主旨:為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,加強宣導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管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教育處教育處案陳本府衛生局113年3月22日澎衛 食字第113000361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諾羅病毒之傳染力及散播力非常快速、廣泛,且僅需少量 病毒顆粒即可致病,
每年11月至隔年3月為其流行季節,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,
造成患者出現 腹痛、腹瀉、嘔吐及發燒等症狀。
三、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,
進入 餐點製備場所前、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,應依正確步驟 洗手及消毒。
若人員出現腸胃道症狀,或患有其他可能造 成食品污染之疾病,
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,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,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 險。
四、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,
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,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,
爰水產品應澈底加熱後再提供予民眾食用,並確實執行食材及 供應商之管理。
五、相關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宣導單張、海報、動畫與懶人 包等文宣品,可至
食藥署網站(路徑:首頁>業務專區>食品 >餐飲衛生>2.防治食品中毒專區>提升防製食品中毒知能專 區)
( 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 sid=10936&r=141799081)逕行下載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