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訂於113/3/6(三)下午15:00召開勞資會議
公告
依照<勞動基準法>,為保障勞工權益,本校於113/3/6(三)下午15:00於本校校長室召開勞資會議。
勞方應出席人員:
總務處廚工1人,總務處臨時人員1人
資方應出席人員:
總務主任1人、午餐執行秘書1人
花嶼國小總務處113/2/21